一、什么是边民互市贸易?
边民互市贸易是指边境地区边民在我国陆路边境20公里以内,经政府批准的开放点或指定的集市上,在不超过规定的金额或数量范围内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。
开展边民互市贸易应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互市地点应设在陆路、界河边境线附近;
(二)互市地点应由边境省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;
(三)边民互市贸易区(点)应有明确的界线;
(四)边民互市贸易区(点)的海关监管设施符合海关要求。
二、哪些产品属于边民互市贸易的范围?
除《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负面清单》所列商品外,边民均可通过互市贸易方式进口。进口商品须来自周边国家。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免税额度以个人为单元计算和使用。
此外,除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不得通过边民互市贸易免税出口外,将应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、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列入《边民互市贸易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》。
三、我国有哪些边民互市贸易点?
我国在多个边境省份设有边民互市贸易点,具体列举如下:
四、边民互市贸易需要注意什么?
从事边民互市贸易需要遵守“四限”原则:
(一)限制商品来源,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商品必须来源于周边国家。
(二)限制购买主体,仅边民可以从事边民互市交易。
(三)限制购买额度,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生活用品(列入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除外),每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8000元以下的,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。超过人民币8000元的,对超出部分按照规定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。
(四)限制商品类型,除《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负面清单》所列商品外,边民均可通过互市贸易方式进口。
五、边民互市贸易的进口商品,超过限额的,对超过部分如何征税?
根据《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生活用品(列入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除外),每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8000元以下的,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。超过人民币8000元的,对超出部分按照规定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。”也就是说,边民互市进口商品超过8000元的部分,应当按照进口货物征税,对应应当征收的是货物贸易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、消费税,而不是按照进境物品计税。
六、边民互市贸易进口的商品,可以在国内销售吗?
目前《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》以及其他与边民互市相关且现行有效的规定中,均未规定边民互市贸易进口的商品不可以二次销售。边民互市场贸易进口的商品,所有权归边民所有,可以由边民在中国境内自用或者销售,但是应当遵守“四限”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