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目的

规范国际物流服务时限公示工作,确保客户清晰了解物流各环节时效,提升服务透明度与客户满意度,强化服务质量管控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二、适用范围

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国际物流服务环节的时限设定、公示、监督及管理,包括但不限于运输、报关报检、仓储分拣、末端配送等服务环节。

 

三、服务时限设定原则

 

1、科学性:依据运输路线、运输方式、货物类型、目的地清关政策等实际情况,结合历史数据及行业标准,科学合理设定服务时限。

2、明确性:服务时限应精确到具体时间单位(小时或工作日),避免模糊表述,如海运从中国港口至美国西海岸港口,正常情况下运输时限为12 - 15个工作日。

3、动态调整:综合考虑季节因素(如货运高峰期)、政策变化、突发公共事件(如自然灾害、疫情)等影响,适时调整服务时限。

四、服务时限公示内容

 

1、运输时限

海运:起运港装船至目的港卸船的运输时间,中转运输时标明中转地及中转耗时。

空运:航班起飞至目的地机场降落的时间,以及从提货到交付机场的时间。

陆运:国内段运输、跨境陆运的全程运输时间,含边境口岸通关时间。

2、报关报检时限:正常情况下,进出口报关报检的办理时长,遇复杂查验、特殊货物时的额外处理时间说明。

3、 仓储处理时限:货物入库、分拣、出库的操作时间,如货物到库后2小时内完成入库信息登记。

4、末端配送时限:货物抵达目的港/站后,至交付客户手中的时间,分同城、异地等不同情况说明。

五、公示方式

1、线上公示

 在公司官方网站首页设置独立“服务时限公示”板块,详细展示各服务环节时限信息,提供搜索功能便于客户快速查找特定线路或服务的时限。

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、小程序、APP等客户端,定期推送服务时限信息,并设置“服务时限查询”菜单,方便客户随时查看。

2、 线下公示

在公司各营业网点、仓库等场所,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、张贴公告栏等形式公示服务时限内容。

 在与客户签订的物流服务合同中,单独列出服务时限条款,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。

3、主动告知:客服人员在客户咨询业务时,主动清晰告知相关服务时限;对于长期合作客户,定期通过邮件或电话沟通时限变更情况。

六、公示更新管理

1、 常规更新:每半年对服务时限进行全面评估与更新,分析实际业务数据,优化不合理的时限设置。

2、 即时更新:

因运输线路调整、运输工具变更等因素导致服务时限变化时,在确定变更后的24小时内完成线上线下公示内容更新,并以短信、邮件等形式通知受影响客户。

遇到突发公共事件、政策重大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,导致服务时限无法按原标准执行,第一时间通过多渠道发布临时调整通知,说明原因及预计恢复时间。

七、监督与考核

1、内部监督:公司运营管理部门每月抽查服务时限执行与公示情况,检查公示内容是否准确、更新是否及时,形成检查报告。

2、 客户反馈监督:设立服务时限专项投诉渠道,对客户反映的服务时限不符、未及时更新等问题,在48小时内受理并展开调查,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。

3、考核机制:将服务时限公示与执行情况纳入部门及员工绩效考核,对于未按要求公示、因公示错误导致客户投诉的,扣除相应绩效分数;对及时发现并反馈公示问题、提出有效改进建议的员工给予奖励。

八、附则

1、 本制度由绥芬河融发能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与修订。

2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,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,以本制度为准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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