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目的
规范国际物流服务价格公示行为,增强价格透明度,保障客户合法权益,维护公司价格体系的规范性与公信力,避免价格纠纷,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市场竞争力。
二、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国际物流服务项目的价格设定、公示、调整及管理工作,涵盖陆运、空运、报关报检、仓储、增值服务等全业务链条。
三、价格设定与分类原则
1、合理性原则:综合考虑运输成本、运营成本、市场供需、行业定价水平等因素,确保价格设定科学合理,具备市场竞争力。
2、 清晰分类原则
基础服务价格:明确陆运整箱、拼箱,空运普货、快件,陆运专线等基础运输服务的价格标准。
境内附加服务价格:单独列出报关费、报检费、仓储费、装卸费等附加服务的收费项目与标准。
四、公示内容要求
1、 基础信息
线路服务:广州/义乌/深圳 -绥芬河- 莫斯科
物货分类:小百慢空、小百大百、服装类、鞋子等
计价单位:按密度区间报价即,密度=重量/体积
货币单位:美元($)
2、价格明细
(1)基础服务价格详见以下表格:
序号
| 货物分类 | 小百慢空 | 小百/大百货物 | 服装类 | 鞋子 | |||
密度(s/kg) | 特快 | 普快 | 特快 | 普快 | 特快 | 普快 | ||
时间 | 9-12天 | 13-16天 | 20-25天 | 13-16天 | 20-25天 | 13-16天 | 20-25天 | |
1 | 1000以上 | 2.00 | 1.80 | 1.35 | 3.00 | 2.5 | 2.2 | 1.7 |
2 | 500-1000 | 2.0-2.30 | 1.8-1.9 | 1.4-1.5 | 3.00 | 2.5-2.6 | 2.2-2.3 | 1.7-1.8 |
3 | 300-500 | 2.4-2.7 | 1.9-2.1 | 1.55-1.7 | 3.1-3.3 | 2.7-2.9 | 2.4-2.6 | 1.9-2.1 |
4 | 150-300 | 2.8-3.2 | 2.2-2.7 | 1.8-2.3 | 3.4-3.8 | 3.0-3.5 | 2.7-3.1 | 2.2-2.6 |
5 | 100-150 | 3.3-3.4 | 2.8-2.9 | 2.4-2.5 | 3.9-4.1 | 3.6-3.7 | 3.2-3.4 | 2.7-2.9 |
6 | 50-100 | 3.5 | 2.95 | 2.6 | 460$/m³ | 单询 | 510$/m³ | 400$/m³ |
7 | 50以下 | 350$/m³ | 310$/m³ | 250$/m³ | ||||
特别说明:
①发货信息、目的地、收件人和需要报关的货物明细资料等需要在发货前及时提供,避免不必要的损失。
②价格表为双清包税到莫斯科自提,如需转运到其他城市转运费需要提供信息单询,到莫斯科分货。
(2)境内附加服务价格(价格人民币)
国内单清报关费为每车500元、报检费每车100元、仓储费2元/平/天、装卸费0.2元/公斤。
以上价格有效期:本价格自公示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。
五、公示方式与渠道
1、 线上公示
公司公众号: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置“服务价格公示”专栏,以表格形式详细展示各类服务价格信息。
电商平台:在公司入驻的第三方电商平台店铺页面,同步公示服务价格,确保与官网信息一致。
社交媒体与客户端:通过微信公众号、APP、小程序等渠道,定期推送价格公示内容,并设置便捷的查询入口。
2、 线下公示
营业场所:在公司总部、分支机构、营业网点的大厅或业务洽谈区,通过电子显示屏、展板等方式公示服务价格。
业务资料:在报价单、服务合同、宣传手册等业务资料中,清晰标注服务价格及相关说明。
3、主动告知:业务人员在与客户沟通、报价过程中,主动、准确地向客户介绍服务价格体系及相关费用,确保客户充分了解。
六、价格调整与更新管理
1、常规调整
依据市场行情、成本变动等因素,原则上每季度对服务价格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与调整。
调整后的价格需经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,方可进行公示。
2、临时调整
因燃油价格大幅波动、汇率剧烈变动、政策法规调整等特殊情况,需临时调整价格时,应在调整决策确定后的24小时内,完成线上线下所有公示渠道的内容更新。
价格临时调整时,通过短信、邮件、公告等方式,及时通知正在合作及近期有业务往来的客户。
3、历史价格存档:建立价格档案,留存每次价格调整前的公示内容及相关审批文件,存档期限不少于5年,以便追溯与查询。
七、监督与考核
1、内部监督
公司财务部门与审计部门组成联合监督小组,每月抽查服务价格公示情况,检查内容包括公示信息的完整性、准确性、及时性,以及价格调整是否符合规定流程。
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责令相关责任部门限期整改,并形成检查报告提交公司管理层。
2、客户监督
设立价格投诉专线与意见反馈邮箱,鼓励客户对价格公示不清晰、价格欺诈等问题进行监督举报。
对于客户反馈的价格问题,在接到投诉后的48小时内启动调查程序,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客户。如存在价格违规行为,依法依规进行赔偿与整改。
3、考核机制
将服务价格公示管理纳入部门与员工绩效考核体系,对未按要求进行价格公示、公示信息错误、价格调整未及时更新等行为,扣除相应绩效分数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、罚款等处罚。
对在价格公示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、有效避免价格纠纷的部门与个人,给予绩效加分、奖金奖励等激励措施。
八、附则
1、 本制度由绥芬河融发能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与修订。
2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,原有相关价格管理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,以本制度为准。
绥芬河融发能源有限公司